關于全面二孩相關政策問題解讀
來源:瓦房網(wǎng) 編審:李艷 發(fā)布時間:2016-11-19 12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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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各位網(wǎng)友,上午好!歡迎登陸“中國瓦房店”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“在線訪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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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今天我們邀請到瓦房店市衛(wèi)生和計劃生育局基層指導科王世春做客本期訪談,圍繞全面二孩政策和《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四次修正案這一主題,與廣大市民在線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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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我省什么時候開始實施全面兩孩政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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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: 根據(jù)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修正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》的規(guī)定,我省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全面兩孩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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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《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四次修正案于2016年3月23日正式生效,該修正案對夫妻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做了哪些具體規(guī)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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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: 一是再婚(不含復婚,下同)夫妻婚前共計生育(含依法收養(yǎng),下同)一個子女,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;
二是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,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;
三是夫妻生育兩個子女,有一個以上子女經(jīng)市衛(wèi)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(yī)學專家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的病殘兒的;
四是法律、法規(guī)和省人民政府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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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生育兩個孩子還需要審批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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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: 生育兩個以內(nèi)子女的,不實行審批,實行免費登記服務,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。對于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,實行審批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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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怎么進行生育登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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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: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后,實行免費生育登記服務制度,對生育兩個以內(nèi)(含兩個)孩子的,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,不實行審批,在生育前或生育后可持身份證、結婚證、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到戶籍地或現(xiàn)居住地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主動辦理生育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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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怎么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(xù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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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: 符合《條例》修正案第一、二、三、四項規(guī)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,應當持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、結婚證和其他證明材料,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,并報上一級計生部門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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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以后還發(fā)放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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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賓: 今后是否發(fā)放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,分三種情形:
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(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),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,尚未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的,仍可以按照《遼寧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辦理,申請受理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。
二是已經(jīng)領取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,但遺失或損毀的,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(xiàn)戶籍地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,補領新證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時間限制。
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后(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)出生且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,不予辦理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,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,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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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 好的,今天的訪談就進行到這里,感謝嘉賓的解答和廣大網(wǎng)友的關注,我們下期見。